中国证券报记者2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21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资金权益达1.46万亿元。人社部将制定个人养老金文件及配套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在发布会上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亓涛表示,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后,将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不会减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更加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都将进一步压实。
同时,全国统筹以后,通过加强对养老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更好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提升社保基金监督效率效能
在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方面,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局长汤晓莉表示,近年来,人社部完善政策、规范管理、严格内控、强化监督,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近日,人社部专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目的就是着力提升监督效率效能,更好守护基金安全。
《办法》拓展了监督范围,除了社保经办机构、服务机构,还将其他与社保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的单位纳入监督范围。《办法》还细化了违法情形、明确法律责任,既防范打击社保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欺诈骗保行为,又防范打击社保经办机构和行使审批认定职责部门实施的侵占危害基金的职务犯罪。
汤晓莉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大力度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各地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实施“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全险种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强化人防、制防、技防和群防“四防”协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守护好社保基金安全。
三是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研究出台社保基金监督相关规定,不断完善社保基金监督制度体系。
人社部介绍,《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