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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层面上统筹上市公司提质 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扩大金融开放

2021-02-24 06:3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之首。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特别是资本市场发展,提升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这是未来广东金融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2020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11月15日,广东省转发《意见》并率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部署,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要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判该省上市公司发展形势,协调解决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中的重大问题,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主体。高质量的上市公司也是我省从容应对国内国际疫情变化、构建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生力军。”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平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该局将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推动广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数量超1000家中流砥柱作用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全省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000家。2020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60家,保持全国领先;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677家,继续稳居全国第一。目前,广东全省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15万亿元,是全省GDP的1.36倍。

    新增A股上市公司60家、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000家,金融业增加值近1万亿元、企业从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1.16万亿元、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15万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26.8万亿元、证券交易额超200万亿元……

    这是2020年极不平凡的一年中,广东金融交出的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迈入2021年开启新征程的一年,广东金融的脚步仍在提速:广州期货交易所获批设立并正式注册、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启动合并、河源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已过会等待发行的企业达63家。

    于海平表示,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于预期。从各项数据看,广东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020年,广东经济总量超11万亿元,连续32年居全国首位,同比增速与全国同步。金融业增加值近1万亿元,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26.8万亿元,同比增长15.1%。本外币贷款余额19.6万亿元,同比增长16.5%。广东省研发经费支出从1800亿元增加到32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4%提高到2.9%,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跃居全国第一。

    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广东全省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000家。2020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60家,保持全国领先;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677家,继续稳居全国第一。在2020年业绩预告中,全省有284家境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喜,预喜率达62.42%。目前,广东全省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15万亿元,是全省GDP的1.36倍。其中,上市公司市值在500亿元以上的有50家,超过1000亿元的有3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158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累计挂牌企业数24699家。

    2020年,广东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16万亿元,居全国第一。募集资金中相当一部分投向“双十”产业集群相关行业,如电子信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产业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于海平说,通过资本市场的培育,一大批优秀企业成为行业龙头或细分领域冠军,从而带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增强了地方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为广东省应对疫情冲击、经济稳步复苏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

    统筹协调推进提质工作走在前列

    近年来,广东省统筹协调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广东省新增上市公司体现出“三多三高”特征。

    于海平告诉记者,近年来,广东始终坚持“系统为要、治理为上、披露为本、诚信为基、人才为撑”的理念,统筹协调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是敢为人先,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广东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上市一批、提升一批、纾困一批、重组一批”,在完善上市公司生态环境、优化上市资源配置、压降上市公司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等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为推动广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促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据介绍,广东建立了由分管省领导为总召集人,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证监部门双牵头,17个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粤部门为成员的广东省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协作机制。此外,深圳市建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协调推进机制。汕头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了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是先行示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去年,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政策培训和广东省“走进深交所”资本市场培训活动,支持深交所在广东省走访调研服务拟上市企业659家次,开展投融资路演等一系列培训培育活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共受理542家企业申报,已上市63家,其中广东企业申报120家、已上市13家,均超过全国的1/5,居全国之首。

    第三是力推上市,孵化培育优质增量。2020年,广东省新增上市公司体现出“三多三高”特征:新增上市公司家数多,首发募集资金多,且多年以来保持全国领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占比高,超过九成;民营企业占比高,超过九成;行业集中度高,超过2/3是先进制造业行业企业,超过1/3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为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抓住注册制改革契机,推动深交所广州服务基地、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和新三板广州服务基地先后落户广州,会同各地市共同挖掘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动优质企业、龙头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广州市制定“领头羊”三年行动计划,东莞市制定推动企业上市发展“鲲鹏”三年行动计划,江门市制定“金种子”三年行动方案,顺德区制定“金凤凰”三年行动计划。河源市筛选139家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形成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汕尾市制定《汕尾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力争三年内实现汕尾企业上市零突破等。各地金融局梳理不同板块后备企业资源,建立精准、动态、分层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协调解决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出具合规证明、备案、确权等问题。

    第四是担当有为,多措并举提升存量。通过跨部门联合、地市联动的协作机制,压实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明确上市公司负有规范公司治理的首要责任;压实监管部门责任,切实做到“监管姓管”;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担负起辖内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化解责任。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广东证监局,向各地市政府逐一发函通报上市公司风险情况,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化解风险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赴重点地市进行实地督导,压实属地责任,解决实际问题。

    此外,深圳市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纾困范围惠及上市公司,累计为68家上市公司提供了325亿元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促进了辖内上市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共建共治共享更高层面统筹谋划

    针对上市公司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属地政府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风险研判。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广东资本市场总体平稳,上市公司风险基本可控。

    发展好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主体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于海平表示,近年来,广东省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仍有待提高,部分公司经营绩效差,治理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公司风险隐患较突出。为化解风险隐患,该局采取了多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建立协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风险研判;四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重大风险。

    针对上市公司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属地政府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风险研判。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各种措施,广东省累计化解股票质押超80%的上市公司34家。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广东资本市场总体平稳,上市公司风险基本可控。

    “下一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与广东证监局密切配合,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纳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于海平表示。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宣传。组织上市公司高管培训,加强对《意见》精神的宣传解读,同时将《意见》精神融入拟上市企业培训课程设置,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继续加强协作机制建设。紧密依托广东省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协作机制,完善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指导各地市政府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

    三是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分拆上市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实现提质增效。

    四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各地市、各部门密切协作,深入推进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工作,加大债券违约风险排查化解力度,扎实推进清欠解保,着力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绩差高风险上市公司调整重组,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主动退市、强制退市等方式出清风险。争取在优化上市资源配置、压降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五是切实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对涉及的上市公司加大股东责任追究,高管纳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双城引领湾区更高起点双向开放

    发挥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辐射带动全省优化金融布局,支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构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金融体系,实施更高水平金融开放,实现金融改革开放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为核心,推进资本、期货等要素市场建设,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这将为广东金融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创造重大机遇。”于海平表示,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在牵头制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细化具体措施,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重点,围绕广东省委“1+1+9”部署,锚定建设金融强省目标,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历史性机遇,发挥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辐射带动全省优化金融布局,支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紧扣金融科技发展新趋势,全面推进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金融体系,实施更高水平金融开放,建设生态环境优良的金融安全区和普惠金融示范区,提升金融产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实现金融改革开放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于海平进一步表示,在资本市场方面,广东将着力支持巩固提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优势,支持打造大湾区债券发行平台,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

    同时,以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为抓手,加快完善期货产业链,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发展期货衍生品市场。

    “强化双城、两市场资源统筹和业务协同,构建功能完整、富有活力的强大金融市场体系。”于海平说,同时,充分发挥港交所、深交所、上交所南方中心、新三板华南基地等金融平台的聚合作用,进一步壮大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态,吸引资产管理、财富信托机构以及全国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落户,提升广东金融资源配置影响力,加快促进创新资本集聚,为科技创新以及产业升级提供金融支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提升发展能级和竞争力,是未来广东金融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2020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随后,广东省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细化落实措施。

    于海平介绍说,经过粤港澳三地共同努力,已经有“跨境理财通”、ETF基金互认等73项政策措施获得批准或落地实施,大湾区金融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0年12月末,广东省共有191家港澳资金融机构进驻,全省累计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超17万亿元,广东省赴港上市企业达276家,深港通累计交易金额24.2万亿元人民币。

    “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积极发挥协调服务地方金融发展和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的主职,在更高起点上扩大金融双向开放,构建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大力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金融的血脉作用,服务社会经济现代化发展,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以优异成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于海平表示。

    把握发展趋势金融科技助力创新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经济发展、时代进步的同时,金融产品创新也可能引发一些风险,因此要提防各类“伪创新”,要警惕金融创新“脱实向虚”所潜存的风险。

    2020年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的专题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

    于海平介绍称,近年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利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效能,运用金融科技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管。指导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积极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工作,采取监测预警、舆情分析、非法金融广告识别和线索举报投诉小程序等手段,协助各地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应对风险识别难、非法集资模式翻新快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测预警平台的前哨作用,助力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一是创新风险监管模型。在迭代升级原有系统功能的基础上,联合中山大学、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广州市经侦建设三大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研究开发金融风险监测模型。

    二是提升监测预警效能。完善“7+4”类地方金融行业分类标准,实现地方金融机构精准分类监测,将传统金融机构纳入监测系统,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目标监测企业增至58万家。全年共发现258条有效线索,均已推送至各地市开展核查处置。

    三是输出广东经验做法。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为第一批试点对接国家监测平台,得到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高度肯定,多个国家部委和兄弟省市来粤交流学习,积极输出“广东经验”。

    “近年来,金融创新的内涵和载体日新月异,涌现出了数字货币、资产证券化、金融科技、智能支付等众多创新产品,金融创新在丰富投融资工具、降低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金融创新已成为国家创新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海平表示,同时,也应认识到,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经济发展、时代进步的同时,金融产品创新也可能引发一些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

    “如何在促进金融创新中防范风险,减少金融风险对金融业发展的冲击和破坏,培育良好的金融发展生态,实现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之间的良性互动,成为了当前的重要现实问题。”于海平认为,一是金融创新要以防范风险为底线。金融创新的全周期要充分评估及防范金融风险,防范风险是金融创新的永恒主题,要提防各类“伪创新”,要充分吸取一味追求所谓的金融创新所带来的“一地鸡毛”的教训。

    二是金融创新要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宗旨。金融创新作为社会创新的一部分,要紧紧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来实施金融创新,要警惕金融创新“脱实向虚”所潜存的风险。

    三是正确处理好防范风险和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防范风险是一种体检和治未病,是各类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去伪存真”。要坚持守正创新,创造良好的金融创新生态,正确处理好防范风险和金融创新的关系,不要以简单防风险为由而排斥、打压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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