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衣学东:《公司法》修改应综合考虑国企一般性和特殊性

2019-12-14 12:43  来源:证券日报网 张歆

    本报记者 张歆

    12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衣学东在“201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公司法修改中公司类型、公司治理与股权保护的制度创新”上表示,本次《公司法》全面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国资委对公司法修改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体制做出了深刻调研。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与市场经济相融合,表现为市场主体数量少、但是贡献大,2018国有资本权益58万亿元,必须发挥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切实维护国有经济安全。《公司法》修改需要综合考虑国有企业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衣学东建议,起草国有企业特别规定应综合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应当在公司法中予以体现;二是完善关于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定,防止一言堂,提高决策科学性,外部董事占多数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外派监事会等问题需要在公司法中明确;三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始终是国有企业监管的重要方面,建议公司法对履行出资人机构的检查和责任追究作出原则性规定。

(编辑 乔川川)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