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孟珂
随着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改善,其分红的意愿也逐渐增强。据沪深交易所最新统计,沪深两市已有2700余家上市公司推出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金额超过10660亿元,再创新高。其中,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8463亿元,同比增长24%;深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200多亿元,同比增长17%。
对此,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刘哲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逐渐增多,一方面反映了上市公司整体业绩逐年改善,盈利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意识不断增强,这是资本市场的积极变化,也是市场逐渐从短期炒作走向成熟的表现。
谈及上市公司分红金额不断创新高,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上市公司,特别是上游企业,经营业绩大幅提高,有了良好的分红基础;二是我国监管部门大力推行分红制度,鼓励上市公司分红。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公司现金分红无可厚非,但也要区分对待。一方面,部分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上市公司,由于本身现金流不充裕,往往倾向于采用非现金分红方式,这并非公司主观上要当“铁公鸡”。另一方面,按照目前规章制度,上市公司采用何种分红方式是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考虑全体股东意愿,这是基本原则之一。作为管理部门可以有倾向性地引导和鼓励,帮助投资者增加选择权。
“对于持续不分红的公司,投资者应分析其是否真正具有投资价值,是否仅是概念炒作,对现金流匮乏的上市公司更要谨慎对待。”付立春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