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近年来,监管层在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以及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层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证监会将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作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工作。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经证监会批准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行业的17家企业,完成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合计融资155亿元。
2017年3月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截至2017年10月份,已有41单绿色公司债或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发行上市。自2016年3月份绿色公司债券试点以来,截至今年2月份,交易所市场共成功发行49只绿色金融债和绿色ABS,发行规模达到542亿元。业内人士认为,绿色债券是资本市场近年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亮点。
此外,截至今年4月12日,以低碳、环保、绿色、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等为主题的基金约105只,基金规模达到743亿元。
除了支持绿色企业融资之外,证监会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在此之前,2016年起证监会连续两年修订并公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准则,积极落实七部门制定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不断推进上市公司强制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如对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有强制性的环保信息披露要求,对其他上市公司实行半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近日在出席“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时表示,“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年底所有上市公司都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他还强调,修改强制信息披露将对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发挥很好作用。
有业内人士表示,资本市场可以从多维度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如支持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通过政策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以及引导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
一位来自国内评级机构的研究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可以在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之外,出台措施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如可以通过市场机构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