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在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同时,监管层也要强化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
■本报记者 傅苏颖
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2018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表示,近日,外汇局根据上海和深圳试点需求和外汇形势,拟增加上海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和深圳QDI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总额度。下一步,也会根据试点和国际收支状况来稳步支持金融市场开放。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王青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外汇局拟增加QDLP和QDIE总额度,背后存在三个驱动因素:
首先,2017年以来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储备持续小幅增加,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稳中有升,对一篮子货币相对稳定,人民币单边贬值预期基本消散;其次,4月10日我国领导人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而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伴随国内投资者对海外市场的认知能力与投资意愿不断上升,QDLP和QDIE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全球配置途径。
预计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年内将会有包括开通“沪伦通”、扩大QDII规模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开放措施出台。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所长助理曲强向《证券日报》记者接介绍称,QDLP在上海试点是采用私募方式主要是投二级市场,而QDIE在深圳试点的投资范围更广,除了可投二级市场外,还包括另类投资、房地产和一级市场都,可以说是缩小版的全面资本放开格式,只不过是加上了额度限制。当前在人民币汇率贬值预期减少,外汇逐步流入等因素驱动下,此时继续推进改革有助于促进市场化竞争,让中国企业更好的适应国际化竞争,外资机构也能更加熟悉中国的募资和投资法规,以便了解如何服务中国的投资者和消费者。
但王青也指出,在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同时,监管层也要强化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注重国内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对外汇流动实施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防止非理性的跨境资本流动行为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造成冲击,避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