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优先选择合伙制

2018-04-14 00:56  来源:证券日报 包兴安

    ■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日,进一步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印发了《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两个配套办法。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配套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两个配套办法是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其他专业资格人员范围暂定为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税务师和中国造价工程师。其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包括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未受过刑事处罚等。

    针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有哪些扶持措施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转制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继续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字号、商号;二是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视同连续,以消除事务所在业务承接、设立分所、行业排名等方面的顾虑;三是执业资格相应延续,同时根据责权一致原则,规定转制前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