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消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这是自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后,时隔7年政府工作报告再度提及提高个税起征点。普华永道中国合伙人朱锦华对新浪财经表示,他认为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六七千比较合理,并增加抵扣项。
中国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时起征点是800元,而当时职工平均月工资仅为64元。2006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最近一次调整是2011年,起征点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调整后纳税人从9000多万人减少至3000多万人,纳税面由28%降至8%左右。2017年个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例约为8%。
朱锦华表示,2011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今年年均工资可能到7万多,从2011年到现在,年平均工资增长了大概1.7倍左右。简单从这个角度看,个税起征点应提高至6000元左右,“提高到六七千是比较合理的。”
朱锦华认为,从更综合的角度看,个税应该增加一些抵扣项目。中国各地平均工资差距比较大,很难一刀切制定一个扣除额。“有的家庭负担可能重一些,一刀切可能会造成有人觉得不公平。个税起征点不应仅简单从六千、七千还是一万这个数字去看,还应整体考虑家庭和个人的不同情况,增加教育、医疗等抵扣项。”
对于征管问题,朱锦华认为中国可尝试个人主动申报的做法,政府部门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惩处,加以威慑,这样可以在个税征收上取得成本与收入的平衡。
中国个税分档税率一直没有什么太大改变。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共有7级累进税率,最低3%,最高45%。朱锦华对新浪财经表示,如果简单合并或降低各级税率,也不能解决公平问题。
对于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什么水平是合理的问题,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表示,确定个税起征点标准法定权限在全国人大,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相信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法律程序之后,会得到各方面都能够接受的答案。黄守宏称,从老百姓角度讲肯定是希望越高越好,但是作为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因此要找一个平衡点,并不是提得越高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