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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面提高信披质量 筑牢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石

2022-12-08 01:22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是新一轮上市公司“提质”的重要举措之一。近日,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先后发布新一轮上市公司“提质”三年行动方案。据记者梳理,理顺定期报告逻辑架构、加强首发与持续信披衔接、推动建立健全ESG信披制度等三方面内容将是下一阶段监管部门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质量的重点。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一致性,增加上市公司“透明度”,有助于减少投资者与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更好帮助投资者决策,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外部有效监管,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定期报告强化关键信息

    提高“可读性”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是证券法对信息披露新原则要求。2021年3月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完善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原则,完善公平披露制度等。2021年6月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多个重点领域专项信息披露指引或准则。

    同时,为帮助投资者更好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据中上协数据,京沪深共有4490家公司召开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占比约95.43%,比例进一步提升。

    证监会发布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提升持续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从使用者的角度理顺定期报告的逻辑架构,减少冗余信息,强化关键信息。上交所表示,倡导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业绩说明会的覆盖度和可达性。

    对此,伟明环保董秘程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有助于投资者更便捷、更有效地了解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理顺定期报告逻辑架构和表达方式非常重要。”创金合信基金首席经济学家魏凤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践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大多以会计师事务所标准发布,以供纳税或审计使用,非常专业。但是普通投资者专业财务知识有限,无法理解过于专业的表达方式。所以,定期报告需多用投资者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提升“可读性”。

    推动ESG信披顶层设计

    逐步提升披露要求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主要遵循自愿原则,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但进行ESG信披的公司数量逐步提升。据中上协统计,2011年到2022年,披露ESG相关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从565家增至1400余家,ESG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逐年上升。

    立足我国实际,建立健全ESG信披制度,成为下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质量的重要方面。上交所表示,研究制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程鹏表示,目前较多A股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了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其范围和内容权重与ESG信披有区别,披露频次较低、定量数据也较少。完善ESG信息披露有助于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高。

    “目前,上市公司ESG信披大多集中在绿色环保和捐助等方面,缺乏成本收益的综合测算。”魏凤春表示,随着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建立,ESG信披或将成为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从长期来看,上市公司进行ESG信披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品牌认知度和大众认可度,有助于企业做大做强。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关村国睿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会长程凤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未来,在制度层面应该建立健全适应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情况的ESG披露制度体系,加强ESG监管力度,同时提高ESG披露要求,特别是针对部分重点行业。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随着政策的倡导推动和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意识的增强,披露ESG报告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上升。未来应制定更为明确、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标准,设置定量类ESG信息披露指标。

    加强IPO和上市后信披衔接

    强化信披违法违规监管

    方案显示,加强首发信披与持续信披的衔接,强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监管。深交所表示,统筹考虑公司首发上市、持续上市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表示,强调发挥信息披露监管在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持续巩固股票质押、债券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成效。开展投机炒作整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遏制“炒差”“炒概念”痼疾。

    对此,程鹏认为,首发招股说明书强制披露的内容后续可以延续到定期报告中去,如适当细化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和关联交易的披露,在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方面发挥作用。

    “加强首发与持续信息披露的衔接非常重要,尤其是在首发募集资金后续用途方面。”魏凤春认为,如果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甚至资金用途与公司持续经营活动无关,就是失信于投资者。未来,既需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也要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同时加强监管,对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严厉处罚。

    程凤朝表示,未来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充分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加强董事会履职效能,特别是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同时,要加强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问题的监督、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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