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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吴晓璐
5月22日,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简称《招股说明书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等5件信披准则进行了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起草说明,《招股说明书准则》要求发行人紧扣板块定位,强调创业板企业特色信息披露。准则要求发行人在“概览”、“业务与技术”部分,充分披露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同时要求发行人特别提示创业板企业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精准清晰充分地披露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核心竞争力、业务稳定性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各种风险因素。
另外,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准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注重个性化、针对性信息披露,避免千篇一律。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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