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吴晓璐
3月1日,新证券法即将正式实施。近日,为了迎接新证券法的到来,证监会废止了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中注协也制定了新证券法实施的工作方案。
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发挥新证券法效力和可操作性,立法部门、执法部门、监管部门,以及相关的服务部门都应积极进行准备,加快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实现执法的统一和监管的公正。
为了新证券法的实施,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准备。
证监会表示,对全部现行有效证券期货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性清理工作。特别是,重点对照新证券法修订内容,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释。
“新证券法在3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此后相关证券市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都不能与新证券法冲突。因此应对证券法律体系进行包裹式的梳理,以免影响新证券法的效力和权威,为发挥新证券法效力和可操作性打基础作准备。”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注协日前制定新证券法实施的工作方案,中注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中注协将就新证券法实施中的相关问题,持续推进与相关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并持续推进与最高人民法院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司法认定等问题的沟通协调。同时,中注协将完善中注协专业指导委员会服务功能,加强会员技术援助工作机制。
“新证券法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把信息披露单列一个章节进行规定,当然,这也跟投资者保护相关。”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证券市场实践中来看,虚假陈述仍是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除了历史上因虚假陈述诱发的问题之外,即将推广的注册制,更需要上市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所以,无论是证监会、中注协,还是最高法院,实际上都需要做同一件事情,就是加强对信息披露前端控制的梳理,扼制虚假陈述的发生。”
面对此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屡屡发生的违规现象,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信披规则修订为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