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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包兴安
为降低沪市股票期权业务中投资者交易成本,12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沪市股票期权试点期间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结算费的通知》,决定在沪市股票期权试点期间暂免收取卖出开仓(含备兑开仓,下同)交易的结算费。
通知表示,股票期权试点期间,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的相应结算费。
中国结算可以根据沪市股票期权试点开展情况,恢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的结算费,相关通知届时另行发布。
除第一条规定事项外,沪市股票期权业务的其他结算业务费用收取标准仍按照中国结算现行有关规定收取。
中国结算要求,各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通知规定做好相关费用参数设置工作。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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