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宓迪
10月18日,记者从全国股转公司获悉,10月1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教育业、影视业、农林牧渔业、化工业四个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重点要求挂牌公司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充分、准确揭示公司投资价值和风险因素。指引将首次信息披露与持续信息披露联动,分行业信息披露与分层信息披露有机结合,其中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适用于申请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要求适用于创新层公司,并鼓励基础层公司参照执行。
本次发布实施的指引涉及的四个行业覆盖挂牌公司合计1036家,创新层公司87家,占比分别达11.25%和12.81%。指引重点针对公司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从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价值与风险等多角度明确披露要求,制定了行业关键指标及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标准,旨在切实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进分行业信息披露工作是全国股转公司优化信息披露监管方式、强化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起,全国股转公司已陆续发布了多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覆盖金融、软件和信息技术、医药制造、环境治理、专业技术服务业、零售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据悉,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持续扩大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覆盖面,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为投资者提供多角度的“立体透视镜”,并在行业监管中充分发挥科技监管的作用,重点分析与挂牌公司行业经营特点相关的财务数据和风险指标变化情况,提升挂牌准入和年度报告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