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4月18日,第十八届发审委召开2019年第21次发审会,审核两家企业首发申请,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过会。
在当天发审会上,发审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问题,如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多只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等(俗称三类股东)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审委要求红塔证券说明:对红塔证券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个别结构性主体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前述结构化主体是否符合最新监管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整改要求以及最新整改进展。
报告期内,红塔证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多次被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发审委要求红塔证券说明:相关事项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具体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针对被处罚事项,红塔证券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较高。发审委要求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一下问题作出说明:说明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及被行政处罚的情形;结合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说明行业管理对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制度有效性及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