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称,证监会完成2018年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项现场检查工作,共对42家证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专项现场检查。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高莉介绍称,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存续期管理,提高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水平,按照问题和风险导向,证监会部署36家证监局及相关单位对42家证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专项现场检查。
高莉表示,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合规意识和执业水平稳步提升,但基金子公司尽职调查和存续期管理能力总体偏弱。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尽职调查工作欠独立不充分,对基础资产运行监控不到位,现金流归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对存在的问题,各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项。
高莉强调,自2015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完成对102家次公司、327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现场检查工作,对中介机构及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2项。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