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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第3期课题研究申报公告

2019-03-15 00:29  来源:证券日报

    为积极探索投资者保护新路径,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知权”“行权”“维权”新方法、新机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现开展第3期课题研究工作,对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课题研究旨在为投服中心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最终形成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理论成果与政策建议,进一步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服务。投服中心即日起启动第3期课题研究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题选题名称

    (1)资本市场舆情分析与引导机制研究

    (2)上市公司投资回报研究

    (3)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

    (4)独立董事独立性与法律责任研究

    (5)体系化构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与仲裁机制研究

    (6)资本市场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究

    (7)内幕交易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研究

    (8)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行为研究

    (9)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研究

    二、课题基本要求

    本次课题的研究周期为半年,研究报告字数应在5万字左右(超过不限)。课题以法学、经济学等研究视角,聚焦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和“投资者教育”四大业务,并最终落实到中小投资者保护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为监管层出谋划策。研究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三、研究进度安排

    课题研究进度安排如下:

    (一)课题申报

    3月12日至4月25日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二)课题实施

    5月确定课题承接方。

    6月召开课题开题评审会。课题承接方根据开题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提纲。

    9月课题承接方提交中期成果1篇(1万字左右)。

    (三)课题结题

    12月课题承接方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并召开课题结题评审会。

    四、课题经费支付

    课题经费为10或15万元,分两次给付。首次5万元的课题经费于签订协议后给付,第二次于结题评审合格、优秀后给付。不合格的不予给付,评审合格的给付5万元,评审优秀的给付10万元。

    五、申报条件与方式

    1.申报单位为立法、司法机关、证监会系统内各单位、科研机构、高校、证券期货中介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

    2.申报单位须从上述9个选题中选择1个进行申报。自拟题目或将题目名称写错的,申报无效。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可单独申报,也可自主选择合作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须在课题申报书的封面上写明所有单位。

    3.申报单位应保证课题组成员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从事相关研究或实务工作的经历;(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3)有充足的时间从事课题研究工作。

    4.请访问中国投资者网(www.investor.gov.cn)关于我们—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业务动态栏目,下载填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课题申报书》,并将课题组成员前期相关的研究成果附后。

    5.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24时。请于截止时间之前将word版及封面加盖公章的申报书pdf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联系邮箱。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01号钻石大厦B座11楼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研究部

    联系人:龚逸杰

    联系邮箱:ktyj@isc.com.cn

    联系电话:021-60290621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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