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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静
9月28日,信用中国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岸市监处罚﹝2023﹞123号)显示,武汉吉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台北路分店因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被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处罚事由显示,投诉人举报称通过外卖平台购买乐乐茶(武汉万象城)店2杯奶茶饮品,到店取单并在店内饮用时,发现其中一杯有疑似苍蝇的异物。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确认饮品内异物为苍蝇,该店“三防”设施齐全,前厅和后厨各有一盏灭蝇灯,现场饮品原料中未发现有异物。后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店家向顾客道歉,补偿1000元并赔付1万元精神损失费,退还投诉人充值卡费用。
因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天眼查APP显示,武汉吉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吉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吉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为乐乐茶运营方。
(编辑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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