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钊
5月11日,*ST信通、*ST深天、ST三圣、ST摩登、ST华铁、ST红太阳、*ST中利、ST浩源、ST长康等9家公司相继披露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监管部门要求上述公司于6个月内解决控股股东占用非经营性大额资金问题。
尽管监管机构已加大处罚力度,但上述公司控股股东仍铤而走险,运用非法手段掏空公司资产,这不仅将公司推向深渊,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
为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屡禁难止,笔者认为,这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原因:
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当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过于集中时,就容易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若大股东独断专行,会导致公司治理机制失灵,公司“三会”的权力制衡作用将难以发挥,这样大股东就会肆无忌惮地掏空公司。
二是独立董事不独立。作为董事会里制衡非独立董事的关键力量,独立董事本应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上发表个人独立公正的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然而,许多出问题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历次董事会中并未提出异议,仅仅成为了一种摆设。
三是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公司资金本应通过层层审批,在有效监管下进行使用,而“暴雷”公司的内部审核和监督职能大都形同虚设,非但未能起到监督审核的作用,有的还沦为关联方违规的帮凶。
四是投资者保护机制待完善。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投资者很难发现并揭露资金占用行为,导致此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此前上市公司资金违规占用单一化的手段和方式,目前上市公司资金违规占用呈现出三个特点。
首先,资金占用的手段变得更加多样。其中,大股东占用资金是最普遍的现象,这通常发生在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提供贷款担保或投资合作等手段,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自己手中;其次,资金占用的风险进一步放大。上市公司资金被不当占用可能会造成公司经营困难、业绩下降,严重时甚至可能触发财务危机;最后,资金占用的手段变得更加隐蔽。上市公司在占用资金时采用的手段越来越难以察觉,如通过虚假投资、提前支付款项或操纵应收账款等方式来转移资金,这些手段使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很难发现问题的存在。
在笔者看来,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严防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强化公司治理,确保独立董事真正独立并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审计和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树立遵纪守法的风气。同时,还应加强投资者保护机制,恢复市场信心。只有综合施策,才能有效遏制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乱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