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琛
7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多、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上市公司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显得尤为重要,而严监管正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
对此,高层已经做出了一系列部署:2020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持续提升监管效能”等17项重点举措;今年4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明确提出“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此外,今年3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
笔者认为,强化上市公司监管非常有必要,这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市场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工作,是提振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的重要支撑,是维护好资本市场“三公”秩序的重要保障。
正因如此,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今年上半年为例,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A股受到监管处罚的上市公司数量超过600家,累计处罚金额近2.6亿元。这充分释放了严监管的信号。
未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严监管态势会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健全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全链条监管、穿透式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确保“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另一方面,加强协同,进一步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精准追责,切实提高综合违法成本。
基于此,上市公司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齐头并进:一是要增强聚焦主业意识,加强创新研发,全方位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要严控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稳健发展,为股东带来稳健、持续的投资回报,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三是要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感。
总之,强化上市公司监管,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双提升”,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进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