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
7月10日,证监会依法批准暂停转融券业务,进一步强化融券逆周期调节。监管部门此举旨在进一步呵护市场,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
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对平抑非理性波动、促进多空平衡与价格发现、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具有积极作用。融资融券业务(以下简称“两融业务”)也是券商一项重要的基础业务。其中,转融券业务是指当券商没有足够的股票供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会通过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股票,然后将这些股票转借给投资者进行融券交易,能够帮助投资者实现融券交易的目标,同时也为券商提供了增加业务规模和收入的机会。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券商在开展两融业务的同时,也应紧绷“合规弦”。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投机性资金对市场产生的负面效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近日,就有多家券商对违规融券交易“坚决亮剑”,暂停了融券日内回转(变相“T+0”交易)。实际上,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两融业务的监管力度持续加码,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并得到有效执行。今年3月18日,转融券“T+1”新规正式实施,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以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券商迅速响应,积极备战,进行通关测试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生产系统的稳定运行。此后,转融券规模呈现稳步下降态势。
此外,券商还可以主动作为,为优化两融业务乃至两融市场生态发挥金融中介力量。当下,券商展业的重点是将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主责主业。在此背景下,两融业务也迎来改革和调整的契机。两融业务本身具有高资本消耗型属性,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提到,“督促行业机构合规稳健经营,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不少券商已经对两融业务的经营思路与未来规划做了调整,逐步压降融券业务自有券源的规模,持续优化融券集中度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业务前端的管控和投资者证券行为管理。在监管从严与券商规范执业的双重推动下,两融业务的展业环境有望得到进一步优化。
作为融资融券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券商的积极配合与主动作为是融券、转融券等相关政策平稳落地的重要环节。在业务开展方面,券商可以及时进行压力测试,对风险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两融业务健康发展。同时,着力于发挥两融交易工具功能,从融资端、交易端积极践行活跃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真正发挥金融中介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