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晓玉
12月28日,河南省中豫宁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5.50%。财达证券为本期债券的独立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河南省中豫宁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宁资集团”)成立于2019年8月,作为当地人民政府重点构建的市场化运营的政府投资实施主体、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和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主体,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路桥施工、安置房销售、可再生能源、咨询服务和贸易等业务。在主要业务领域,中豫宁资集团具有区域垄断优势。近年来,中豫宁资集团持续依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展城市资源特许经营的核心产业,为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未来,中豫宁资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不断强化产业改革与创新,充分利用地域优势以加速产业转型。
财达证券表示,本期债券得到投资者的踊跃认购,平稳有效地实现了中豫宁资集团的债务置换和成本压降,体现了中豫宁资集团主体、业务、股东等方面优势,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公司根据中豫宁资集团的要求,全面充分沟通投资机构,最终取得了圆满的发行成果。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体现了资本市场对中豫宁资主体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认可,也充分展现了中豫宁资集团的综合实力,进一步优化了企业品牌形象,对企业未来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