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雯珊)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两则公告,批复同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下一步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将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改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惠州分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改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大朗支行下属分支机构。这是广东省内首次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也是全国首例获批的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行的案例。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相关工作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等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认真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督促辖内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积极落实改革重组牵头责任,理顺改革各个关键环节及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改革重组工作。
此次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和东莞大朗东盈2家村镇银行,有利于当地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整合网点和业务资源,巩固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将继续协调指导推动辖内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工作,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新进展。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