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3月3日电3日,本网获悉,九江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九江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九江市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屋,可以延期交付;同时,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
九江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海林介绍,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期竣工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可依法将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交付期限顺延,顺延时间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起止时间为准,不计违约责任。明确新冠肺炎疫情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将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
同时,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监管资金余额由10%下调至6%,妥善处理销售价格调整备案,鼓励采取务实、灵活的促销手段,促进商品房销售,实行风险评估严格控制,防止因促销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采取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实行延期或减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将引导在浔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建筑业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防疫困难期,保障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序投放。措施中明确表明,对疫情期间未按期还本付息的房地产、建筑业贷款,可顺延还本付息期限,不算违约。(时雨、谈思宏、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