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地产频道 > 政策速递 > 正文

注意了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9月1日起施行

2019-08-30 20:14  来源:证券日报网 包兴安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8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包兴安)

(编辑 上官梦露)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