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丽新
近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推出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系列措施。10月20日,《证券日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对于涉房地产企业,证监会允许部分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涉房地产企业,证监会在确保股市融资不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前提下,允许以下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参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
“此前,对于主营业务不是房地产但有涉房业务的上市公司,为防止资金变相用于房地产,监管部门暂不推进再融资审核。”中指研究院企业事业部研究负责人刘水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证监会发声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涉房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但又有明确限制条件,目的是更好支持实体企业融资,稳定经济大盘。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对于此类企业募资用途,也有明确指向,即募集资金不能投向房地产业务。在刘水看来,这既严格限制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体现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又更好地发挥了资本市场支持实体融资的作用。
“对于主营业务不是房地产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其中一些地方国企、城投平台或者其他实体企业,如果因为其(或子公司)参与了收并购和保交楼,从而导致‘涉房’而无法在资本市场融资,这不利于引入社会资本推进收并购和保交楼。”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保持“房住不炒”、服务实体经济大原则的前提下,阶段性地调整政策,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预计接下来,“符合条件的涉房企业会加快在A股市场进行融资,比如中天金融、济南高新、南山控股等。”刘水表示,同时,由于涉房收入、利润占比低于10%的要求,一些企业为了满足条件,充分利用政策进行融资,可能会加大出售房地产资产力度,以降低房地产业务比例,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部分涉房企业剥离房地产业务。
(编辑 张钰鹏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