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亚男
3月7日午间,药明康德对某项最近提交美国众议院和美国参议院的拟议立法草案中药明康德被提及的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澄清说明。
今年1月份,在一项提交给美国众议院的《生物安全法案》草案版本中药明康德被提及,同时亦有一项类似的法案草稿在美国参议院被提出。1月份以来,药明康德就上述事项发布了多次澄清公告。
3月6日,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投票通过向参议院报告一项修订后的法案草案S.3558(以下简称“草案”)。草案的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祖父”条款),即豁免在拟议立法生效前签订的现有合同;以及美国政府机构指定和审查“被关注公司”的有关程序。尽管有该等修订内容以及美国政府机构现有的国家安全问题评估程序,草案仍将药明康德预先定义为“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之一。
在7日发布的最新澄清公告中,药明康德再次强调,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先和不公平的定义,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公司现有各类业务也不会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据了解,未来数月,上述草案还需经历参议院立法过程。药明康德表示:“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草案以及正在进行的美国众议院相应法案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交流和对话,草案的内容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
(编辑 张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