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亚男
5月30日,天合光能发布公告称,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6亿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告显示,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61.5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23.0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谈及本次回购的用途,天合光能表示,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对于本次回购的目的,天合光能则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编辑 汪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