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向炎涛
“独董离职事件”仍在发酵。11月23日下午,万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纪鹏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刘纪鹏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告称,刘纪鹏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纪鹏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纪鹏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纪鹏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刘纪鹏辞职发生在“康美案”之后,这一辞职也引发市场猜想。“辞职纯属巧合,不会在关键时刻当逃兵。”刘纪鹏对外回复称,自己在5月份就向万润股份推荐了郭颖教授接替自己的职位。后续自己可能还会辞去其它公司的独董职位。对于辞职原因,刘纪鹏表示,他想把担任独董的机会和锻炼挑战给青年教授,自己也能有更多的精力去研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资料显示,刘纪鹏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辞去万润股份独董后,刘纪鹏还担任民生银行、太阳能、长安汽车、节能国祯4家A股公司独董。
此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姝威已在朋友圈就独立董事辞职现象发声。11月22日,刘姝威在朋友圈评论称,这几天陆续有朋友继续询问我有关独立董事的问题。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独立董事是否能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康美药业的法院判决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标志性事件,将清理不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的独立董事。今后同意接受邀请担任独立董事的人一定能够承担任职公司的监督风险,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滥竽充数的独立董事将冒倾家荡产的风险!
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康美案’暴露了我国独董制度长期以来积累起来的问题,当前确实有很多独董并没有发挥自身应有的责任,他们承担法律责任是应该的。但也应该看到,仍然有认真履职的独董,不应该对这个群体‘一棍子打死’,在裁决独董应该承担的责任时也应该有所区别,分清哪些责任是独董应该承担的,独董免责的边界在哪里。同时,也希望能够借‘康美案’推动对我国独董制度的完善,提高独董的合规意识及行业自律。”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