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文婧
见习记者 冯思婕
11月22日,开山股份控股股东开山控股在官微发文称,11月18日,开山股份独立董事史习民在“康美药业”事件一审判决公布后,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
在这个“敏感”的时点,独董离职受到市场关注。11月22日,开山股份下跌4.27%,截至收盘,公司总市值约158亿元。当日晚间,《证券日报》记者拨打史习民电话,但始终未能接通。
资料显示,史习民出生于1960年,管理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兼任上市公司京新药业独立董事、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多位老师、教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史习民老师已到退休年龄,平时为人处事十分低调谦和,不会与人发生矛盾,对于开山控股公开谴责史习民一事,均表示不解与诧异。
11月18日开山股份发布的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显示,史习民还一并辞去了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彼时,记者曾就此事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开山股份,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开山股份业绩一直很稳定,经营六十年了,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是个人原因,具体是何原因公司方面不好过多干涉。”
而由于史习民的辞职,开山股份的独立董事人数已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需要通过股东大会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
看懂研究院研究员张雪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独董在衡量收益和潜在风险之后,觉得潜在风险巨大,与兼职收益不相匹配,从而出现辞职行为,此乃人之常情。”
值得关注的是,在前述官微中,开山控股还做出郑重声明:“保证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不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如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给投资者和独立董事造成损失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声明的法律效力尚不确定,存在一定争议。保证没有任何财务造假本就是上市公司的法定责任。此外,独立董事的责任需要根据行为确认,并不会因为其任职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布了一份声明就免责,二者基本无关。”
记者注意到,此番就独立董事辞职一事进行公开谴责的开山控股,正在减持开山股份。11月11日,开山股份公告称,收到开山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开山控股于2021年7月28日-11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0255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