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公司产业 > 上市公司 > 正文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金花股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0-06-02 11:10  来源:证券日报网 殷高峰

    本报记者 殷高峰

    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之后,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的情况,金花股份5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自6月2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金花股份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说明其自身的流动性已经出现问题,这里的关键是,控股股东非经营资金占用是否履行了正常的信披程序。”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凤建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月31日晚间,金花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和第13.4.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1日停牌1天,2020年6月2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金花,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金花股份表示,经自查,2019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的情况,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生额27777万元,存单质押6800万元,合计345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16772万元未归还(不含利息,包括尚未解除的存单质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8%。

    金花股份称,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未在相关事项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存单质押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金花股份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说明其自身的流动性已经出现问题,根据之前的公告,控股股东及其实控人已现债务问题,已经有了一些重大的隐患。但这里的关键是,控股股东非经营资金占用是否履行了正常的信披程序。”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凤建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没有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那么就属于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而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5月29日,金花股份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根据金花股份5月6日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根据这份监管工作函显示,公司3月21日曾公告称,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由此可见,披露的信息存在前后矛盾。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尽快核查2019年年报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单质押事项及其产生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追责措施。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公司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并尽快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限期整改。

    而根据公告,金花股份控股股东未在相关事项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存单质押问题。

    需尽快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这不但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悖于上市公司独立性,同时也损害了上市公司相关利益方如中小投资者、供应商等的权益。”财税专家、西北大学国际商学院客座教授仝铁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控股股东应及时筹措资金归还所占用的资金,一般情况下可通过转让股份、股票变现、引入新的投资者、变卖其他资产、债务重组、发行债券、银行借贷等方式筹集资金。

    “但如果企业的股权在冻结、质押期间,或者存在银行信贷不良记录,可能会给资金筹措带来一定的障碍和难度。”仝铁汉进一步说道。

    而根据金花股份的公告,由于债务问题,截至目前,金花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近11489.7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对于资金占用事项,金花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将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以变现的资金,在6月30日之前,全额归还占用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

    金花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如控股股东已经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及解除存单质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示资金占用和存单质押的事项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告,最近一年,金花投资存在债务逾期金额达8.7亿元,其中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为4笔,金额为5.1亿元。“对于金花股份的控股股东来说,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要尽快处理自身的债务问题,不要把自身的债务危机传导到上市公司的层面上来,影响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凤建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旦这个问题不能被及时解决,而被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按照目前新《证券法》的相关内容,不具备上市条件的话,有可能被强制退市。

    此外,按照金花股份在公告中所述,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编辑 张明富 上官梦露)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