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本报记者 肖艳青 张文娟
10月7日晚,濮阳惠成公告,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山东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洋新材料”)100%股权,交易作价预计为7000万元。
据公告显示,9月30日,公司与施土根、许雯纹(以下合称“转让方”)签订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施土根、许雯纹关于山东清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7000万元现金购买转让方持有的清洋新材料100%股权。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清洋新材料位于菏泽开发区台湾东路(润泉化工以西),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从事甲基四氢苯酐、甲基六氢苯酐、碳五混合物、甲四聚合物的生产销售。
濮阳惠成表示,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收购清洋新材料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公司主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收购框架协议》仅为公司与转让方达成的初步意向,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编辑 乔川川)
聚焦2024数博会
数博会期间,国家数据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发布……[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