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8月6日晚间发布2019年半年报,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26.22万元,同比增长30.85%。值得关注的是,西部创业的三名独立董事同时对这份半年报投了反对票,集体无法保证该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原因是这份半年报没有合理反映西部创业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大古物流”)涉税事件。
大古物流的涉税事件要从2016年说起。据西部创业此前公告,今年7月3日,大古物流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其中提到,大古物流2016年接受北京宝显隆丰商贸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3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北京世纪汉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开具2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西部创业在公告中称,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大古物流可能补缴的税金及罚款合计约为1.03亿元。而大古物流2018年末的资产总计为3172.16万元,负债合计为1795.28万元,净资产为1376.88万元。
“如处理结果导致资不抵债或不能支付,大古物流可能面临破产清算。”西部创业表示,因大古物流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的会计处理将对大古物流和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涉及舞弊情形,将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据西部创业2019年半年报,大古物流已于今年7月17日出席听证会,对涉税事项进行了陈述、申辩。截至8月6日,大古物流尚未收到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
西部创业的独立董事吴春芳、赵恩慧、罗立邦均认为,公司的2019年半年报没有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涉税事项重大,大古物流作为西部创业的全资子公司,应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此事项。”
面对三位独董的质疑,西部创业回应称,公司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时,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内容并结合听证情况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大古物流前期存在的涉税事项可能造成的后果仍然具有不确定性,不属于半年度报告所属期之期后事项。
西部创业表示,对于大古物流的涉税事项,公司一直以来作为重要的信息披露事项管理。目前,此涉税事项依然不满足转化为会计事项的条件,故会计报表中不包含对此事项的会计确认与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