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何文英
保税维修作为外贸新业态被称为“全球修”,是装备制造企业转型创新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新赛道。与传统的综保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业务相比,支持在综保区外、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大型装备保税维修业务,即“区外保税维修业务”,目前已成为装备制造行业抢道新市场、布局新业态的重要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建重工集团首席科学家刘飞香表示,当前大型装备(盾构机)区外保税维修业务在落地中面临着缺少国家层面的系统性指导性的政策体系、缺乏国家层面强有力的路径支撑等难题,企业争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时有些“瞻前顾后”。针对这些痛点,刘飞香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层面加快出台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指导性政策。商务部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出台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简化手续、减免税费、绿色通道、动态调整维修产品目录、支持区内设立全球大型装备(盾构机)分拨中心并享受免税政策等,支持区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参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开展盾构机等工程机械领域大型装备“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为地方政府开展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提供前置依据和政策指引。
二是建议国家层面制定多部门综合监管方案。从国家层面推动建立商务、财政、生态环境、海关、税务等部门涉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全链条监管机制,充分授权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对所支持项目的监管等事项承担主体责任,参照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支持企业开展相关业务,为地方政府出台配套细则提供政策依据和路径支撑。
三是建议国家层面建立首创型、标志性重大功能性区外保税业务项目支持机制。以盾构机为代表的自贸试验区内保税维修业务是一项开创性业务,其承接企业直接承载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为同行增福祉”的使命,其首次承担区外保税业务涉及场景建设、项目平台、制度创新等方面投入时具有一定风险性,建议国家层面对全国首创型、标志性重大功能性区外保税业务项目给予揭榜领题、项目激励、试点政策等方面支持机制。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