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冀川
记者2月3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等八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年—2025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联动融合的原则,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明确了三个主要目标,包括: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
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物流产业中心主任刘大成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不仅有利于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也有利于车联网、智慧交通的发展,加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进一步降低管理人力成本,提高管理的服务水平和交通运行效率。
为落实试点工作,通知部署了多项重点任务,如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等。
中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伟对记者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扩大,投入生产企业越来越多,充电设施的建设进度也在加快,但我国充电桩建设仍然存在缺口,也缺乏汽车后市场的服务,充电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是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的关键。
王冬伟说:“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背后,是对我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设的新一轮鼓励和推动,此次政策在引导新能源汽车向公共领域渗透同时,鼓励‘光储充放’,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将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和服务产业链的发展与创新。”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