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确保与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二是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和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阐释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这些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人民法院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适用起到了应有作用;在社会层面也发挥了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稳定社会预期的积极作用。
另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
当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本批典型案例共16件,是在反复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全国范围内精选出来的,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杨万明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案例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彰显民法典的鲜明价值导向,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的案例“富矿”,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让民法典条文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法典对人民美好生活的重大作用和重大意义。
(编辑 张伟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