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见习记者 杨洁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从内容来看,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扩大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范围,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市场监管领域,针对市场秩序中固疾顽症,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着力解决群众痛点、治理难点,真正让市场监管长出牙齿,实现“利剑高悬”,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3部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大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力度、加大违法成本、加强信用管理引导等手段,可从侧面提升市场运行健康水平和总体营商环境。同时,也为进一步“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未来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和市场运行体制将被进一步强化。
陶金认为,短期看,行业内的一些企业生产经营或面临处罚风险;长期而言,肃清违法行为之后的产业发展将更加健康规范,发展空间将被重新打开。
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新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共同推动解决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较长、信用修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缩短信息公示期限,规范信用修复程序等,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新格局。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细胞,决定着宏观经济的质量和活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进而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还有利于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预防和减少市场失灵现象,更好地发挥市场的无形之手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有利于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拉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
“不过,目前的失信和违法成本依然不高,政策对失信之后的具体惩罚措施还可以再进一步细化和强化。”陶金表示。
陶金认为,深化放管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可从两方面进行改革,以推动企业效率和技术水平的长期提升:一是加强放权的决心和加快放权的速度,以负面清单的思路来管理政府权力,用具体的数字和时间节点来明确政策改革深化的进度;二是加强对竞争中性原则的政策细化和落地。落实竞争中性原则,最根本的还是坚持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程度放宽行业准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竞争中性原则下持续调动劳动力、资本、技术创新等在企业中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