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昨日公布2021年首批罚单。由于同业理财业务违规、虚增利润超发奖励等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时对国家开发银行、国银租赁、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1.995亿元。
针对国家开发银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同时,银保监会还对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刘新、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倪贤孟2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收到罚单的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违规。其中,工商银行出现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5470万元;邮储银行的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550万元;同时,邮储银行的2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
因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给予长城公司4690万元罚款;其附属机构长城新盛信托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长城华西银行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2家附属机构分别被罚款150万元、50万元。此外,银保监会还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10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