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群)近日,《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正式印发。
《若干政策》包括支持引进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及机构;支持做强低空经济企业及机构;支持低空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及转化;支持开通商业化常态化飞行航线;支持打造“无人机+”示范场景;支持扩大公共治理服务场景;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低空经济系统平台建设;支持编制低空经济标准规范;支持营造低空经济发展生态。
《若干政策》明确,对新落户的企业,在用房、用地、用能、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服务低空经济企业发展的适航审定检测中心、无人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按年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新引进的低空经济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经费支持。对新增获得“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的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建设eVTOL、无人机起降点(地)、智能起降柜机、充换电站等地面基础设施,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电磁、反制等保障设施,以及验证试飞场地设施等。其中,对社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建成并实际运营的,按不高于实际建设投入的15%(根据基础设施类型不同给予不同补贴比例)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最高500万元。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