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面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
□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
□强化绿色金融保障体系
□加大金融对产业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有利于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服务辐射功能,充分利用上海金融资源集聚、科技和产业基础雄厚、对外开放程度高等优势,率先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施意见》充分对标国际绿色金融最新发展趋势,从七个方面提出24项举措,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包括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强化绿色金融保障体系、加大金融对产业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其中,就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碳金融市场,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与联动发展,促进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各类场外和场内衍生产品创新。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者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等。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色信贷规模和占比,强化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服务支持,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储备,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支持开发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ESG、碳价格相关指数,推出更多基于绿色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
为落实好《实施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进一步激发绿色金融市场活力。二是把握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机遇,进一步探索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三是依托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地位,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四是守牢金融安全底线,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