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6月底,建设100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与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效应显著,但仍存在末端服务能力不足、可持续性较差、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与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差距。
对此,《意见》提出,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
具体来看,将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发挥邮政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
根据《意见》,到2022年6月底,将建设100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同时,《意见》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
《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鼓励有条件的县、乡、村布设智能快件(信包)箱,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引导快递企业总部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等。
据悉,相关部门将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服务》等标准,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鼓励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业务模式;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