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6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网站公布的最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新向17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03亿美元,涵盖基金、证券、银行、保险等各主要类型金融机构。本轮额度发放后,外汇局已累计批准173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473.19亿美元。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QDII),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下,有条件、有限度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制度一道,是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一定程度上满足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配置海外资产的需要,同时也为境内机构拓展国际化业务提供了平台,积累了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三季度以来,QDII额度发放有所加快。本次发放是两年内的第七轮发放,去年9月份至今年5月份,外汇局先后批准六轮QDII额度,共向89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330.36亿美元。具体来看,2020年9月份发放33.6亿美元,2020年11月初发放50.6亿美元,2020年11月末发放42.96亿美元;2021年1月份发放90.2亿美元,2021年3月份发放88.5亿美元,2021年5月份发放24.5亿美元。
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认为,加快QDII额度发放,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也有利于疏导境内主体多样化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这体现了相关部门围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的目标,采取增加汇率弹性、有序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外汇政策组合拳思路。
“预计接下来围绕资本项目和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尤其是股票、债券、外汇市场开放等,落实跨境资本流动均衡管理,央行、外汇局仍会有一系列新的举措。”管涛表示,市场不必纠结汇率问题,更不要去赌人民币单边升值或贬值。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