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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基共谋“三支柱”同步发展 代表委员建言养老保障顶层设计

2021-03-11 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今年全国两会,来自银行、保险、基金领域的代表委员就加快补齐养老保险制度“三支柱”短板、构建养老体系顶层设计建言献策,共话“三支柱”发展。

    同时,政府部门正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因势利导推动商业金融机构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重任。有消息称,有关方面正在研究组建一家由大型国有商业金融机构联合出资的全国性养老保险公司,提供个人养老保险产品,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内涵。

    呼吁第三支柱顶层设计

    经过长期发展,中国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逐渐清晰,这一框架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支撑。其中,第一支柱是指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作为补充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则指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一直以来,三个支柱的发展不同步。第一支柱政府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起步最早,特点是广覆盖、低保障,但仅能保证基本的生活需求;第二支柱雇主统筹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面低,增长陷入瓶颈期。因此,以个人主导的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保障产品便被寄予厚望。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第三支柱建设的政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明确第三支柱发展定位、发展方式、养老金融改革等内容。

    “明确顶层设计”这一观点也得到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局长韩沂的认同。“我国以养老为名的金融产品种类看似很多,但是否属于真正意义上满足养老需求的第三支柱养老产品,仍需要界定和规范。”他建议,多部门共同研究,明确第三支柱的含义、内容和范围,并出台正式文件。

    丰富产品供给与服务

    明确标准之后,便应着手丰富养老产品的供给与服务。全国人大代表、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建议,扩大第三支柱的覆盖面和供给能力,调动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主体积极性,增加金融机构供给能力,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的选择。

    “建议将保险系、信托系产品作为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初期的产品主体。支持保险业、信托业先行先试养老金第三支柱并进行深化和扩大推广。”基于目前第三支柱的发展现状,赖秀福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建议,支持保险业先行先试第三支柱,并进行深化和扩大推广,有效保证养老金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的充分发挥,“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产品”。

    “第三支柱产品体系涵盖保险、银行、资管等多类型的产品。从国际经验看,德国等海外成熟市场第三支柱产品体系中,保险类产品占比70%左右。以保险产品为主体的优势在于,有一定程度的保障收益,操作简单,不需要主动进行资产配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建议,第三支柱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主,资管类产品为辅,更符合我国当前需求。

    期盼更多税优政策

    如何撬动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发展,从而填补我国养老保障缺口?金融业达成的共识是,税收优惠是推动第三支柱发展壮大的关键一环。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认为,如果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加持,养老金融产品有望获得更大的发展动力,既能裨益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建设,又能增强机构投资者力量,同时能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长线资金,可谓一举多得。

    谢卫提出三点建议:首先,进一步提高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具体体现在缴费和领取环节;其次,实施合格金融产品税费优惠政策,比如,减免投资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第三,统筹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税收政策。

    长期关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应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在账户持有人身上而非产品上,让账户持有人能够用一个账户“通吃”所有合格金融产品,以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从国家政策导向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来看,养老保障市场特别是个人养老保障市场面临着广阔的市场空间。业内专家预计,未来5年,中国养老保障市场规模或突破10万亿元。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可有效缓解中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满足民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同时,也可集中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投资模式,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重要力量,满足基础建设和科技创新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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