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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日前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明确国际船舶登记可网上受理,全岛通办。
规定明确,在海南自贸港依法设立的企业所有、融资租赁或光船租赁的船舶,可以办理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为“中国洋浦港”。国际船舶登记可以网上受理,全岛通办。不同申请事项可同时办理,免于提交能够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核验的证照类材料原件,以及海事机构签发的证书文书。船舶登记机关在签发受理通知书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船舶登记手续。对因船舶所有权转移等原因转到“中国洋浦港”登记的国内船舶,允许申请人在上一港注销的同时,申请办理国际船舶所有权登记和国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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