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云南省金融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公告》,称自2020年4月1日起暂停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区自助柜员机(ATM)跨行取款服务,对于恢复自助柜员机跨行取款服务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同时《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即便是本行卡(借记卡)在取款时也将增加人脸识别的辅助验证身份方式。
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公众财产安全,维护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公安厅将在云南省内针对自助柜员机取款服务实施以下措施:
一、自2020年4月1日起暂停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区自助柜员机(ATM)跨行取款服务,对于恢复自助柜员机跨行取款服务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自2020年4月1日起在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等地区通过自助柜员机(ATM)进行本行卡(借记卡)取款时将增加人脸识别的辅助验证身份方式。
三、自2020年4月1日起在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等地区暂停自助柜员机(ATM)跨行取款服务期间,上述地区的持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借记卡)到银行网点柜面办理跨行取款业务(具体网点以银行公布的为准)。
四、自2020年4月1日起在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等地区的自助柜员机(ATM)办理本行卡的取款业务时,经持卡人授权同意进行人脸识别后方可通过自助柜员机(ATM)进行取款。若持卡人不同意授权银行进行人脸识别,可持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借记卡)到发卡银行网点柜面办理取款业务。(本报记者 李冰)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