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北京朝阳法院审理了一件营销公司和区块链公司的比特币挖矿案,这还是北京第一例比特币合同案,所以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具体是这么回事。一个区块链公司找到了一家营销科技公司,说我有矿机,能帮你挖矿,你投资1000万一年能挖到将近300个比特币,到时候给我7%的收益就行。
营销公司一听,这生意好啊。现在一枚比特币值4万多美元,一年300个的话那就是1200多万美元,这生意稳赚不赔啊,于是花700多万买了矿机,又交了200多万的服务费,加起来正正好好1000万。
可是一年过去了,区块链公司并没有兑现承诺,到头来只给了18个比特币。营销公司肯定不乐意,要了很多次都没结果,就把这家区块链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要么把剩下的比特币交出来,要么就按市价折现。
咱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审理的。由于挖矿的过程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都特别大,盲目挖矿不利于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优化,而且交易环节风险比较突出。再加上国家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所以营销公司是在明知“挖矿”有风险还偏要去挖的。这干扰了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所以“挖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营销公司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驳回了营销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营销公司也要自己来承担高达450万元的案件审理费。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这家营销公司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能怪谁呢?在这里也提醒各位投资者:挖矿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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