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上海某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核查小区公共收益时,跟物业公司闹了矛盾。今天咱们就好好说道说道“小区公共收益”,事关你我的合法利益,您可听仔细喽。
咱先弄明白什么才算是小区公共收益?该怎么界定?其实不难,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占用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停车的停车费,公共区域里租赁摊位的租金、入场费和场地费,以及电梯里和户外的广告费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看,说得够明白了吧?可有些物业管理人员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把小区公共收益变成了一笔糊涂账,把这笔钱变成了物业的“小金库”。账本要么就不规范,驴唇不对马嘴;要么干脆就不公布,业主能奈我何?
这笔钱可不是个小数,每年每小区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这些钱应该由谁来管理,由谁来分配,最后落到了谁的口袋里?最应该拥有知情权的小区业主却是一问三不知。
在这儿给广大业主们支个招,咱们先礼后兵。可以由小区业委会牵头,以书面的形式给物业致函,大家能坐下来好好说是最好的;如果被拒绝的话,再去房管局,让相关的行政部门责令物业公开公共收益;如果还是不行,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了。
能看出来,想让物业清清楚楚的公开收益情况,光靠自觉是很难的,还需要相应的监管来保障。比如由政府部门统一制定收入公开的表格,让信息公开有模板可参考;同时还要对小区公共收益的公开情况定期抽检,若是隐瞒或篡改数据,就给予严厉的处罚等。希望未来这笔“糊涂账”能明明白白、干干净净地晒在阳光下。
(策划 证券日报音视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