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音频频道 > 财经下午茶 > 正文

被索赔200万,李宇春《无价之姐》是抄袭吗?

2021-11-30 19:44  来源:证券日报音视频中心

    去年夏天,一股“姐姐风”席卷了网络,几十万视频博主跳起了《无价之姐》。不管你看没看过《乘风破浪的姐姐》,但肯定能跟着哼上几句它的主题曲。《无价之姐》成功出圈,不光传唱度、参与度高,还获得了“第二届腾讯音乐娱乐盛典年度十大金曲奖”。只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首标榜原创、励志的歌曲竟然涉嫌抄袭?

    作曲人董赫男就把快手、李宇春和她的经济公司告了,这几天刚刚公布了一审裁定书。董赫男认为《无价之姐》副歌部分跟自己作曲的《跟我出发》在旋律、和弦链接上基本是一样的,两首歌听起来也特别像。而《跟我出发》是央视知名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的主题曲,早在2004年就已经发表了,当年的传唱度、国民度也很高,所以认为《无价之姐》是抄袭。要求快手在平台上删除所有带有《无价之姐》副歌部分的音视频,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董赫男还向三个被告索赔200万元。

    而被告却认为原告不能证明《跟我出发》是已经“在线发表或传播的作品”,而且认为审理本案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双方的纠纷没有管辖权,应该把这件案子移交到李宇春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不过这个“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了。

    所以到现在,李宇春方面并没有承认抄袭,法院也没判决是这到底是不是抄袭。不过,估计这事儿还不算完,肯定会有下文,我们也会继续关注。在这个越来越注重版权的时代,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原创、保护原创作品,不让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也给真正用心搞创作的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创作环境。

(策划 证券日报音视频中心)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