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证监局:多措并举助力投保彩云之南谱写新篇
■本报记者 侯捷宁
“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是证监会的天职。”云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林近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证监局始终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宗旨,立足辖区实际,强化执法力度,妥善化解风险,将投资者保护要求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不断发挥辖区市场主体、自律组织、投资者教育基地、媒体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辖区投资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辖区市场实现了稳定健康运行。
防控市场风险 构筑保护投资者坚实屏障
林林告诉记者,云南证监局始终秉承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以加强风险监测、风险分类与风险防控为重点,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私募基金、市场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是否存在违反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和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市场风险得到提前防范和妥善处置。
2018年,妥善化解1家公司退市、1家公司强制摘牌、3支债券违约兑付、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非法集资等重大风险。加强稽查执法和监管惩戒力度,查办1起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对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挂牌公司以及中介机构等监管主体开展现场检查76次,出具问询函24份,监管关注函32份,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8次,并对1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形成有效监管震慑。
在有效防控市场风险的同时,林林表示,云南证监局以提升投资者专业素养,培育理性投资理念,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投资者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努力开发贴近生活、寓教于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投教产品。
提高站位 持续深化投保工作认识
回顾近几年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林林感触颇深,他表示,最为深刻地感受是投资者保护工作自上而下,并逐步被提升到空前重要的位置。
他表示,沪深两市的投资者数量已突破1.5亿大关,是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持续发挥的坚实保障,只有加快形成保护投资者的完善机制,才能够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建设,维护市场持续繁荣。
林林对记者说,要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作用,应提高站位,深化投资者保护工作认识,主动作为:
一是要主动了解投资者。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应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了解和适应投资者需求变化,丰富投资者保护工作内容;二是要主动聚合新力量。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应加强与社会各方协同合作,注重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融合性,从事前制度建设、事中教育服务、事后权益救济等方面着手等;三是要主动适应新挑战。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应不断适应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改革和变化趋势,紧跟市场焦点和热点。
林林指出,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随着法制建设和机制建设的日趋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将迎来更为多元、更高质量的发展。
因此,为牢牢构筑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投资者综合保护体系,云南证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监管效能,督促辖区市场主体主动做好投资者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协调对接,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三是发挥平台优势,提升投资者教育基地服务水平;四是找准重点发力,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