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构筑全链条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
■本报记者 侯捷宁
“安徽证监局将以‘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市场各方、社会各界的合作,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安徽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叶锦伟近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叶锦伟向记者介绍了近年来安徽证监局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他表示,近年来,安徽证监局坚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敬畏法治,依法监管;敬畏专业,强化创新;敬畏风险,坚守底线,不断规范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稳定,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投资者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地生根;稽查执法全面推进;投资者教育宣传多元新颖。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监管的首要职责
叶锦伟指出,安徽证监局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始终将投资者保护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监管资源配置、基础制度落实、救济渠道完善和公益设施建设方面下工夫,持续提升市场监管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水平。
2015年12月,安徽证监局新设投资者保护工作处,专司投资者保护。在局内完善工作机制,设置各处室投保联络员,以建章立制、培训宣导、监督检查为抓手,建立健全“一站式”诉求处理机制。在规范内部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按照功能化监管要求,将投资者保护工作目标嵌入各项监管和服务工作中,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叶锦伟认为,投资者行权难、维权难也一直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难点。自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徽证监局主动作为,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救济渠道,积极推进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投资者提供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目前已成功调解70多起矛盾纠纷,涉及金额300余万元。
全链条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
“投资者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法律制度、市场机制和社会文化的平衡。”叶锦伟对记者说,日常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涉及发行、上市、退市、稽查执法等多个业务环节。安徽证监局围绕投资者保护工作目标,将投资者保护工作融入监管和服务工作全程中。
2018年,安徽证监局修订了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制度,强化辅导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进穿透式监管,压实中介服务机构辅导保荐责任,督促中介机构提高首发上市执业质量,为推动市场稳健发展提供新动力,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同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宗旨,严防带病上市,对未达辅导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验收,避免“病从口入”。
与此同时,安徽证监局结合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容和当前监管形势,梳理形成公司治理“十个应当、十个不得”要求,并在全市场广泛宣传,赴11家上市公司展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专题培训暨规范运作承诺书签订活动”。组织行业协会举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自愿性、差异化信息披露,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督促上市公司健全中小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支持投服中心参加辖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法行权,为广大投资者发声。
叶锦伟表示,在近年来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首先,要正确处理好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投资者保护工作实践,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开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促进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投资者更好的分享投资收益。
最后,要正确处理好依靠自身与加强协作的关系。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