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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详情
本期策划:才山丹 编辑:田冬 邮箱:2864811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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